紅河縣:強化責任追究 推動扶貧攻堅監督問責

發布時間:2017-07-18 07:37:25   來源:紅河州紀委

今年以來,紅河縣進一步強化扶貧攻堅領域責任追究力度,對8名在脫貧攻堅工作中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相關工作人員分別進行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對在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情況抽查工作中發現的2個問題線索,進行黨紀立案調查。

明責。該縣制定出臺脫貧攻堅督查工作實施辦、縣級領導掛鉤鄉鎮脫貧攻堅等五個責任清單、開展脫貧攻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等一系列機制,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部門在扶貧攻堅工作中的責任。根據責任清單,要求各級各部門認真開展自檢自查,切實查找工作落實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建立問題清單臺帳,逐項對照整改。同時,成立7個督查組,對全縣13個鄉鎮91個行政村(社區)、縣級各責任單位、縣級各掛包單位開展督查工作。

查責。采取鄉鎮紀委每月抽查1次,縣紀委每兩個月抽查1次的方式,推進抽查工作深入開展。同時,縣紀委對扶貧、發改、財政、審計、住建、國土、交運以及農科、林業、水利等責任部門履行脫貧攻堅工作職責情況進行適時抽查。對抽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處置意見。此外,將脫貧攻堅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巡察工作必查范圍,認真檢查被巡察鄉鎮和單位履行脫貧攻堅工作責任情況。在巡察中,采取專項巡察、“點穴式巡察”、延伸巡察等方式,提高精準發現問題的能力,充分發揮巡察工作的“探照燈”“顯微鏡”和“利劍”作用。對列入當年脫貧出列貧困鄉鎮的,還將進行延伸巡察。

追責。把查處脫貧攻堅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作為執紀審查的重點,以脫貧攻堅主責部門黨員干部、鄉鎮和村“兩委”班子成員為重點,堅持抓小抓早,防止“小毛病”拖延成大問題,對監督檢查發現以及相關責任部門移送的作風問題和違紀違規行為,特別是“小官大貪”、侵占挪用、克扣強占等侵害群眾利益等違紀問題,堅持快查快辦,嚴肅追責、嚴懲不貸。(張紹榮)